近些年来,住房问题逐渐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关注的热点话题。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的收入水平虽然提高,但是住房问题对于许多低收入群体来说仍然是一个难以解决的难题。为满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了许多相关政策,其中包括廉租房、公租房等低收入保障住房。本文将主要介绍永川市的廉租房和公租房相关政策。
廉租住房保障是指在住房领域实施保障功能,向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规定的当地城镇低收入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的住房救助。根据重庆市永川区市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规定,廉租住房保障实行“实物配租”、“租赁补贴”两种保障方式。其中,“实物配租”即建设的低收入保障住房,给予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进行租赁,租金低于市场价;“租赁补贴”则是根据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进行租金补贴。
公共租赁房是指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积和按优惠租金标准向符合条件的家庭供应的保障住房。公共租赁房是为低收入家庭提供租赁住房的一种方式,其租金较低,适合于收入较低的群体居住。永川市公共租赁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申请人应为年满18周岁,在本地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单身人士月收入低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低于3000元,2人以上人均月收入低于1500元,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的住房困难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大中专院校、职校毕业在城区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城区工作无住房人员。
申请公共租赁房的基本条件包含以下人群: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有稳定工作的、灵活就业人员交纳了城市养老保障或医疗保障或住房公积金的、本区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城区工作的、省部级劳模、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人在申请公共租赁房所在地其直系血亲未在本市范围内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